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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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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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5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0900390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函文、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13點解釋案例 (376550000A_1090039062_ATTACH1.pdf 376550000A_1090039062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有關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13點,因公赴國外出差辦理護照或簽證所需照片費之解釋案例一則如附件供參,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3月2日主預字第1090051074B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府各處(主計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統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