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辛金玉 電話:03-8462860#231 傳真:03-8462776 電子信箱:ally@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9004410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聘任遴選辦法 (376550000A_1090044109_ATTACH1.pdf 376550000A_1090044109_ATTACH2.odt) |
主旨: | 轉知修正「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業經教育部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9年3月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6636B號、原民教字第1090006233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6636E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