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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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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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1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90045247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90304考選部書函、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預定工作進度表、公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處理要點、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 (1090045247A_ATTACH1.pdf 1090045247A_ATTACH2.pdf 1090045247A_ATTACH3.pdf 1090045247A_ATTACH4.pdf) |
主旨: | 有關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配合辦理。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3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978號函辦理。 |
二、 | 各鄉鎮市公所、代表會如有職務係109年1月15日以後出缺或預估之職缺,擬列入本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者,請於109年5月15日(星期五)前至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進入應用系統/D0:考試職缺填報及錄取人員分配系統)上網填報考試職缺,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及學校109年1月15日以後出缺職務擬提列本項考試者,請於109年5月8日(星期五)前報送本府核定後由本府上網填報,人事總處將依101年11月6日會商結論辦理增列職缺審核作業。 |
三、 | 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0條及「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9條規定略以,自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本項考試訂於109年7月17日至21日舉行)起至是項考試榜示後錄取人員分配完竣前,凡設有考試類科者,均暫緩受理各機關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申請案。 |
四、 | 檢附考選部109年3月4日選高二字第10914000481號書函及附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