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教師加
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2073B號
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及其附表)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2073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