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倪竹薇 電話:03-8224500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EvelynNi@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900570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各機關、學校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事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辦理。 |
二、 |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為。惟非屬前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仍照常支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