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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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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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3月3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9006007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89年度(含)以前辦理之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辦理之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利率,自109年3月25日起依規定由原年息1.137%調整為0.887%,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9年3月30日營署財字第109106558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住宅貸款利率,係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
三、 | 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自109年3月25日起由原年息1.095%調整為年息0.845%,旨揭住宅貸款利率隨同調整。 |
四、 | 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其中未貼補差額利息部分之利率由1.995%調整為1.745%(即0.84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