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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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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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4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0609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376550000A_1090060908_ATTACH1.pdf 376550000A_1090060908_ATTACH2.pdf) |
主旨: | 為提升使用者操作便利性並兼顧個人隱私權保護,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相關功能,並於本(109)年4月9日(星期四)正式上線,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3月31日總處培字第1090029737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國民旅遊卡新制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放寬刷卡消費日不限於休假日,為符使用者需求,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之功能,檢附操作說明及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人事總處本年3月修訂版)Q.04.21.各1份(上開Q&A可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下載)。 |
三、 |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上如有疑問,請逕洽詢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電話:02-2715-1754)。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縣長室、本府副縣長室、本府秘書長室、本府副秘書長室、本府參議室、本府秘書室、本府消費者保護官室、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