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108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 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審查作業」相關事項,敬請貴 校協助轉知所屬教師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40226號函 及本縣府教課字第1090052533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專業回饋人才資料庫,協助教 師自主規劃專業成長及紀錄各項專業發展活動歷程,
同時 配合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 畫(以下簡稱精進計畫),提供數位化之申辦系統,
以簡 化學校及縣市業務單位行政文書作業程序,建立系統性之 統計資料,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以下簡稱北市大)
重新建置「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以下簡稱作業 平臺)(請以Chrome瀏覽器開啟網頁: https://proteacher.moe.edu.tw),並於109年1月16日正 式上線提供服務。
三、該作業平臺提供四大功能:
(一)教師專業發展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提供個別教師專 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歷程紀錄。
(二)到校諮詢輔導:協助縣市推動國民教育輔導體系任務, 提供諮詢輔導歷程資料。
(三)教學輔導教師:協助夥伴教師(含初任教師)與教學輔 導教師輔導歷程紀錄。
(四)專業學習社群申辦:協助紀錄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歷程資 料。
四、針對旨揭認證作業部分(作業平台功能一)有以下規定, 敬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教師配合辦理:
(一)認證審查作業因應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調整,認證 審查作業資料繳交延長為4個月,自109年4月1日起收件 至109年7月31日止。
(二)參與認證之教師須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填 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網址:https://proteacher.moe. edu.tw。 (三)曾參與107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106、107學年 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108年 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五、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 範大學專任助理曾勤樸先生:(02)7749-1228, ntnutdo@gmail.com。
另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 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轉 8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