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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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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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5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900903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寄發郵件IP位址、填問卷顧權益 (1090090334_ATTACH1.pdf 1090090334_ATTACH2.pdf) |
主旨: | 請各機關學校轉知所屬公務同仁踴躍參加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填問卷,顧權益」活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保訓會109年5月12日公保字第109106016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係保訓會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辦理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公務人員加班補償規定之研修作業,期以「公務人員超時上班補償制度問卷」瞭解公務人員超時上班補償制度之實際情形與需求期待,並經本府109年4月23日以府人福字第1090074901號函(計達)轉請協助宣傳。 |
三、 | 保訓會為提升問卷活動回收率,於109年4月29日以「【填問卷,顧權益】問卷調查活動」為主旨,就公務人員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內留存之電子郵件廣發活動文宣,該信件或因機關基於資訊安全,或誤為釣魚或詐騙、廣告郵件,而設有阻擋郵件之自動程式,致生退信情形;保訓會將於109年5月25日重行寄送活動文宣郵件,請各機關資訊部門協助放行,寄發IP如附件。 |
四、 | 另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廣發(轉傳、張貼或公告)QRCODE活動連結,籲請公務同仁踴躍參加旨揭活動,該問卷填寫內容去識別化後,僅作為法制研修之用,不會提供公務人員所屬機關,且填寫之相關個人資料,亦僅為寄發獎項之用,敬請公務同仁安心填答。 |
五、 | 有關旨揭問卷活動之填寫期限、抽獎、寄發獎項及獎項使用日期,保訓會將視整體填答狀況及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情形,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