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千瑜 電話:03-8462860分機303 傳真:03-8462782 電子信箱:an0721gel@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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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設字第109009955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新竹縣政府109525公告 (376550000A_1090099552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公告1份,請協助宣傳週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5月25日府教國字第1090350394B號函辦理。 |
二、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新竹縣委託私人辦理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管辦法」、「新竹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作業須知」、「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申請表」、「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評選標準表」、「新竹縣立峨眉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行政契約書」等相關內容請參閱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資訊(https://doe.hcc.edu.tw/)。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