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製作「新住民語文課程選課 3要點」8語
(華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柬 埔寨語、馬來語、菲律賓語)宣導文宣1份,請核示。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90059417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教課綱實施新住民語文課程,為加強向社會大眾 宣導及讓學生家長瞭解課程,特以學生家長為宣導
對象, 製作淺顯易懂之文宣,並翻譯成7國語文,以鼓勵家長讓學 生選習。
三、請併同選課調查表或適當時機(例如新生報到、課程選課 等)發送學生或家長,俾利宣導選習。
四、旨揭文宣業公告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新住民子女 教育資訊網」首頁「108課程資源」區(https://newres. k12ea.gov.tw/ischool/publish_page/77/)「開課文宣、 指南及Q&A」項下,歡迎踴躍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