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辦理「第9053期、第9518期109年閩南語拼音 研習班」及「第9061期、第9513期109年客家語拼音基礎 暨教學研習班」,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3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081293號函辦 理。
二、為落實本土語言教育,提昇全國教師閩南語、客家語拼音 教學專業知能,並推廣本土語言教育與學習,爰辦理本研 習活動。
三、請貴校鼓勵對閩南語、客家語拼音學習或教學有興趣的教 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以及其他 有意學習本土語言相關知識者踴躍報名,併請惠予公 (差)假登記。
四、旨揭研習班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第9053期109年閩南語拼音研習班:109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10分至7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20分,為期3 日;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辦理研習。
(二)第9518期109年閩南語拼音研習班:109年8月10日(星期 一)上午10時10分至8月12日(星期三)下午4時20分,為期3 日;於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辦理研習。
(三)第9061期109年客家語拼音基礎暨教學研習班:109年8月12 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至8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20分, 為期3日;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 2號)辦理研習。
(四)第9513期109年客家語拼音基礎暨教學研習班:109年7月27 日(星期一)上午10時10分至7月29日(星期三)下午4時20 分,為期3日;於國家教育研究院臺中院區(臺中市豐原區師範 街67號)辦理研習。
五、有關課程報名、上課內容及交通位置等相關資訊,請參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