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y102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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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10896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58167AA0C_print (1090108963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年中亡故或罹患傷病,致無法親持國民旅遊卡於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其強制休假補助費應如何請領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58167A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