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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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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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6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109011764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意願書、切結書、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 (376550000A_1090117642_ATTACH1.odt、376550000A_1090117642_ATTACH2.odt、376550000A_1090117642_ATTACH3.pdf、376550000A_1090117642_ATTACH4.pdf、376550000A_1090117642_ATTACH5.ods) |
主旨: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現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科員職缺1名內陞案,請所屬機關學校人事人員彙整有意願參加陞遷考核者相關資料,並於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本府人事處,逾時不候,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職缺得參加陞任者為本府及編制員額較少,經本府核准免組織甄審委員會之所屬機關學校(人事、主計、政風除外)人員,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陞任委任第五職等資格之技佐、戶籍員、佐理員(即陞遷序列表第六序列人員)。 |
二、 | 符合上述資格有意願參加陞遷者,請填具「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意願調查表」,並簽名或蓋章後,由各機關人事人員於109年6月30日下午5時30分前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收發收件(本府各處人員請自行送件),逾期未送件者,視同自動放棄陞遷。 |
三、 | 檢附「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意願調查表」、「切結書」、「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