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5群科、進修部、實用技能學 程、建教合作班、體育班、特殊教育、服務群科及藝術才 能班修訂草案」分區公聽會及網路論壇,請踴躍報名參 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078897號函辦理。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預定於109年7月22日(星期三)、7月23日 (星期四)、7 月25日(星期六)、7月26日(星期日),分別辦 理中區、 南區、東區、北區公聽會共4場次。
三、請學校相關領域人員出席並請學校轉知家長踴躍報名參 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