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馬靜敏 電話:03-8462783 電子信箱:min@hlc.edu.tw |
受文者:財團法人花蓮縣東里國民小學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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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0901545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1090154581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監察院為多元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俢正新制,特錄製宣導影片置於該院陽光法令主題網,請貴會協助宣達並點閱,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109年7月29日府政行字第1090144947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