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花蓮縣109學年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 校疑似特殊教育學生轉介、鑑定及安置暨學前大班、國小 6年級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轉銜重新評估實施計畫」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與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 理。
二、請學校依據計畫時程辦理相關工作,相關表件請使用109學 年度公告之版本,請逕至花蓮縣特殊教育資源服務網 (http://hlcspe.hlc.edu.tw/?id=357)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