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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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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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9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9017919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銓敘部原函、發布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376550000A_1090179193_ATTACH1.pdf、376550000A_1090179193_ATTACH2.pdf、376550000A_1090179193_ATTACH3.pdf、376550000A_1090179193_ATTACH4.pdf) |
主旨: | 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以下稱本辦法)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9年8月31日修正發布,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9月8日部退二字第1094967778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