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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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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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9月1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901753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 (376550000A_1090175389_ATTACH1.pdf、376550000A_1090175389_ATTACH2.pdf) |
主旨: | 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公告,由現行12%自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至112年為15%,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4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12739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