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人事處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育宏 電話:(03)8227171-306,307 電子信箱:pn4552@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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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 |
發文字號: | 花人福字第1090001196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及附件 (1090001196A_ATTACH1.pdf 1090001196A_ATTACH2.pdf) |
主旨: | 為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起調整為13%一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轉請查照辦理。 |
說明: |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9年9月11日台管業一字第109153742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