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y102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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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18445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花蓮縣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376550000A_1090184450_ATTACH1.pdf、376550000A_1090184450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修正條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並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