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送客家委員會「110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 份,請鼓勵所轄(屬)公教人員、學生及民眾踴躍報考, 並請於規劃110年度相關活動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以避免 影響考生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9月29日客會文字第10961012352號函 辦理。
二、依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 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 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 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規劃110 年度相關活動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鼓勵所轄(屬)機關 (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 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題型、樣卷、通過標準、各級認證基本 詞彙及初級認證題庫等相關資訊,請參閱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 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四、另,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可 依「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 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 (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 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