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03-8227171#304 傳真:03-8235531 電子信箱: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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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9023232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376550000A_1090232322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各機關(構)依法聘用人員成績考核、獎懲等救濟 案,仍循申訴、再申訴程序辦理,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年11月18日公保字第1091060357號函辦理;並附該函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