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學校申請中央 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 師)入校諮詢輔導說明」1份,請貴校踴躍申請,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110年1月22日教育 部國民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09366號函及109學年度中央課 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辦理。
二、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 養能力之學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109學年度 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 學校可申請109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詳如 附件說明),簡要說明如下:
(一)受訪學校可於本署「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 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 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二)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 取,本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 校輔導。
(三)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 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 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 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 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五)最晚申請日為入校輔導日前10日申請,倘審核通過後臨 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機)票、 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
(六)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如 未填寫,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
三、專案教師109學年度下學期服務期程為110年2月18日至110 年6月30日止,「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 臺」(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login. aspx)開放學校申請日期為110年2月8日起至110年6月20日 止,請學校可至平臺填報簡易申請單,並依據旨揭說明事 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