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110學年度外縣市入學臺南市國中新生名冊」空白 表格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22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00244670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有設籍臺南市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該市就讀所屬國 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110年3月12 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該市該學區所屬 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
三、有關臺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請至臺南市政府 教育局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 mp=20)「教育局網站首頁/文件下載/2.課程發展科/2.臺 南市110學年度學區及入學類型」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