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110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作業案,請 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與各師資培育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之 遴選推薦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日臺教師(四)字第1100027275號函辦 理。
二、本活動由教育部主辦、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承辦。主要目的 為強化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三聯關 係,獎勵其對教育實習優異貢獻。
三、摘述本要點注意事項及辦理期程如下:
(一)本要點第3點第1款報名甄選截止為每年5月15日前。
(二)本要點第5點第1款個人參選取消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 導教師需有3年指導及輔導經驗;同點第2款團體參選不 限組成模式。
(三)本要點第6點第1款推薦單位包括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 實習機構;同點第4款第3目至第6目,個人參選及團體參選之推薦資料規格須另附送審資料(包括封面、目錄及 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一張。
(四)教育部預定110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另由教育部 辦理頒獎典禮公開頒獎表揚。本要點電子檔及參賽資料 表件業已公告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教育實習績優獎 專區/檔案下載項下(https://eii.ncue.edu.tw /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 flag=DownLoad)。
四、若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 心專案計畫助理莊于娜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轉 1113、電子信箱:bana0722@cc.ncu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