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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3月20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060050886A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 附件: | 1、人數分配表。2、課程表。 |
| 主旨: | 「公務倫理(含廉政倫理)研習班」訂於106年3月27日(星期一)假本縣衛生局大禮堂辦理,請各機關依分配人數指派人員參加,並於106年3月24日(星期五)前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D6終身學習入口網」線上報名,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06年度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次研習相關事項如下: |
| (一) | 講師: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許建榮 |
| (二) | 時間:106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時至16時 |
| (三) | 地點:花蓮縣衛生局大禮堂 |
| (四) | 訓練對象:本府及所屬機關一、二級機關、鄉(鎮、市)公所、各級學校之公務人員(含約聘僱人員)。 |
| (五) | 全程參加研習人員,核予2小時之學習認證。 |
| 三、 | 為確保研習秩序,參加人員一律於當天下午13時50分前報到就座完畢,逾時者不得進入課堂。 |
| 四、 |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與會。 |
| 五、 | 檢附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公務員在職訓練公務倫理(含廉政倫理)研習班人數分配表、課程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