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0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手3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0256號函辦理。 |
二、 | 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海洋教育素養,爰國教署辦理本實施計畫。 |
三、 | 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
(一) |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
(二) | 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三組,各組分別進行評選。 |
(三) | 方式: |
1、 | 由本府推薦:含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組分別推薦1至10個團隊。(惟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
2、 | 自行報名: |
(1) | 國教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1隊);惟本府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
(2) | 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
(四)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9日(星期五)截止。 |
(五) | 評審標準:由國教署依據「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5個項次進行評選。 |
(六) | 獎勵: |
1、 | 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3至5隊、優等5至10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 |
2、 | 獲獎團隊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1紙,並核予敘獎鼓勵。 |
3、 | 經評選獲得特優之團隊,另由國教署函送獲獎名單至教育部,並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
四、 | 欲申請學校請於110年7月9(星期五)截止日前檢附報名表及相關文件紙本、光碟,以郵寄方式寄送至本府教育處,俾後續辦理評選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