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花蓮縣110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事 項 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0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縣決賽:
(一)競賽時間:110年9月25日(星期六)。
(二)競賽地點: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
三、縣決賽報名:
(一)報名期限:110年9月2日(星期四)起至9月10日(星期五) 中 午12點止。
(二)紙本報名表:請於110年9月13日(星期一)前掛號寄送至 花 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 理)。
四、本(110)年起全國語文競賽本土語文演說項目學生組,改為 「情境式演說」,並增列原住民族語情境式演說學生組,其餘與歷年辦理方式有重要異動部分及相關注意事項,業 於計畫電子檔內以「紅色加粗」字樣呈現,請詳閱後依規 定辦理。
五、花蓮縣語文競賽相關訊息置於本縣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 nguage.hlc.edu.tw/),請逕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