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辦理110年度飛航安全宣導活動,為維護飛航安全,請貴校協助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110年4月16日蓮航字第1105000655號函辦理。 |
二、 | 本(110)年度飛航安全宣導重點如下: |
(一) | 「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
(二) | 「機場四周及公告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
三、 | 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自109年3月31日施行,民航局已彙整遙控無人機圖資資料,並匯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另已建置行動裝置應用程式(DroneMap),搭配地理定位功能,可提供無人機操作人知曉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相關規定。 |
四、 | 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站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3)8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