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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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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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歲字第11000987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AD05992_181534145271_print (376550000A_1100098713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有關各機關人員因公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影響,所衍生相關費用之處理原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0年5月18日院授主預字第1100006910號函辦理。 |
二、 | 各機關人員因公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影響,所衍生相關費用,得參照行政院110年3月9日函所定處理原則辦理,各機關並得於該函規定數額範圍內視經費狀況自行核酌支給。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主計處除外)、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處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