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許熒真 電話:03-8462860#237 電子信箱:pwing0708@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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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10236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推薦名單 (1100102364_ATTACH1.odt) |
主旨: | 為辦理本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聯合甄選,擬請各校推薦專任輔導教師類科複試(口試及情境演練)評審委員名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花蓮縣政府辦理教 師聯合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
二、 | 推薦評審人員需具備條件請參考推薦表說明。 |
三、 | 辦理複試時間: |
(一) | 花蓮縣110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國小專任輔導教師類科):110年7月17日(星期六)。 |
(二) | 花蓮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國中專任輔導教師類科):110年7月18日(星期日)。 |
四、 | 辦理複試(口試及情境演練)地點:花蓮縣吉安鄉吉安國民小學。 |
五、 | 請貴校務必確認推薦人員於本(110)年7月17-18日可出席,確定名單將由承辦學校另行通知。 |
六、 | 隨文檢附推薦名單1份,推薦名單及人員請依行政程序法及相關規定確實保密,並請於110年6月10日前填寫推薦名單核章後寄電子檔及可編輯檔至學務管理科承辦人許熒真(mail:pwing0708@gmail.com。) |
七、 | 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