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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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4月28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06007973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屏東縣地磨兒國小自106學年度起將辦理實驗教育(公辦公營學校),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106年臺閩地區教師縣外介聘至該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屏東縣政府106年4月27日屏府教學字第10614017600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地磨兒國小將於106學年度辦理「原住民族實驗」教育,需要對原住民族教育具高度熱忱之原住民籍教師配合辦理,請轉知所屬教師經由「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之教師介聘至該校服務者,應審慎評估及考慮。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