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曾彥哲 電話:(03)8227171 電子信箱:evan6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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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10014652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府自110年7月27日起取消分區及居家辦公措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10年7月23日公布事項及「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辦理。 |
二、 |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本府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取消分區及居家辦公措施,惟仍請員工持續配合防疫規範,及維持辦公環境清潔。 |
正本: | 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