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學 年度學校申請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 (以下簡稱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說明」1份,請貴校踴 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6596號函 辦理。
二、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 養能力之學生,國教署規劃「110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 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學校可申請110學年 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詳如附件說明)。
三、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本案專案教師上學期服務期程為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 20日止。
(二)受訪學校可於國教署「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 詢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則計入 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三)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 取,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 入校輔導。
(四)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 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 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五)最晚申請日為入校輔導日前10日申請,倘審核通過後臨 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機)票、 住宿等因取消而衍生之費用。
(六)申請之學校須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 如未填寫,本計畫得拒絕後續申請。
四、旨揭計畫開放學校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1年1月10日24時 止,請各校踴躍至「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 導平臺」(http://ctcs.cloud.ncnu.edu.tw/pages /login.aspx)填報簡易申請單,並依據說明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