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y102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16650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108668DA0C_prin、0108668DA0C_ATTCH2、0108668DA0C_ATTCH2 (1100166507_ATTACH1.pdf 1100166507_ATTACH2.pdf 1100166507_ATTACH3.odt) |
主旨: |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D號函辦理。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