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王瓊姿 電話:8233817轉264 電子信箱:ac6415@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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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主會字第110016320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1100163200_ATTACH1.pdf 1100163200_ATTACH2.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之「經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1份,請加強宣導朝簡化行政方向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8月12日主會財字第1101500378A號函辦理。 |
二、 | 配合行政院110年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等規定,以及蒐整近期外界反映經費核銷問題,修正旨揭問答集,並同步登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之友善經費報支專區,請自行下載參考使用。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主計處歲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會計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帳務科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審核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