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藍依婷 電話:03-8222944 傳真:03-8222605 電子信箱:lanlan93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8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10016709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上線說明 (1100167094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法務部訂於110年9月1日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新增服務功能上線事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110年8月18日法資字第11011508930號函辦理。 |
二、 | 「全國法規資料庫」依立法院109年5月6日第10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及審議本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決議事項,辦理提升資料易讀性及使用便利性,併同本年度相關功能優化項目,訂於110年9月1日辦理上線。 |
三、 | 本次新增「全國法規資料庫」之服務功能說明如下(功能示意圖詳如附件): |
(一) | 整編中文法規增冠項次,提升法規易讀性:考量民眾查閱法規時,常有誤認法規項次之困擾,將現行有效中央法規條文於法規有數項時,每項前以適當之阿拉伯數字方式增冠項次編號,若法規條文僅單項時,則不冠項次編號。 |
(二) |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自動連結立法院法律系統,提升操作便利性:提供民眾點擊法律位階法規之「立法歷程(附帶決議)」功能,可自動連結至「立法院法律系統」呈現查找法規之歷次立法與修法異動條文與立法理由、立法歷程及附帶決議等資訊。 |
(三) | 新增「再檢索」服務,提供法規精準查詢服務:於首頁「整合查詢」功能,新增「再檢索」服務,提供民眾可依需求,自行新增或刪除多組檢索詞彙,以快速精準查得所需法規。 |
(四) | 調整法規排版方式,提升法規查閱友善性:取消固定法規條文排版方式,改以段落模式顯示法規條文,便利民眾可隨著使用裝置之個人偏好(如:文字大小、視窗大小或是螢幕解析度等),自動縮放調整最佳法規顯示內容。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