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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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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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188706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D014599_15112200168_prin、110D014599_1_1511220016 (376550000A_1100188706A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188706A_ATTACH2.pdf) |
主旨: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函以,有關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9月15日總處培字第110002794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