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10年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實施計畫」1份,請 各機關(學校)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教師組(包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編制 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各校附設進修學校與日間 部,屬同一學校,每校每一項目限報名1位教師。
(二)社會組(除前列所具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可參加), 惟應限於戶籍所在地(至110年11月1日前,須設籍6個月 以上)或服務機關所在地(需由服務機關或單位出具證 明)擇一報名。校長、代課、代理及實習教師,限報名 參加社會組。
三、推薦方式:
(一)即日起至10月6日(星期三)止,向「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 身教育科」報名。(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電話:8462860轉272,馬靜敏小姐)。
(二)各單位推薦競賽員請填寫「花蓮縣110年全國語文競賽— 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推薦表」紙本並加蓋關防。
(三)推薦表、相關證明文件及演說稿,請於上開規定期限內 (以郵戳為憑)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競賽其餘規定,請參閱附件內容。
五、本案電子檔請逕自於花蓮縣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hlc.edu.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