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楊雅如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7171分機306 電子信箱:yaru@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1060089652B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主旨: | 本府與台灣大哥大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合約,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花蓮縣議會現職員工及員眷(限ㄧ等親及配偶),至該公司消費,依規定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等雙證件及員工識別證正本,員眷申辦需另提供ㄧ等親/配偶證明文件,享有優惠專案,期限自106年6月1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 |
二、 | 旨揭特約商店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
(一) |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菸廠路88號12樓。 |
(二) | 聯絡電話:02-66386888 |
(三) | 優惠內容: |
1、 | 依照該公司優惠DM及申辦時專案同意書所載為準,該公司保留變更或終止優惠方案之權利。 |
2、 | 該優惠專案僅透過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直營門市、企業客戶專屬業務或企客網路門市申辦,詳細方案內容及申辦方式以該公司公告為主。 |
三、 | 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本府全球資訊網/人事處/特約商店。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