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瑱瑜 電話:03-8222944 傳真:03-8222605 電子信箱:toto83101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10020963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落實陽光法案之立法目的及精神,本府政風處錄製「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專題說明影片,請轉知機關(學校)同仁踴躍上網點閱觀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度廉政工作計畫與實際需要辦理。 |
二、 | 查新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自107年12月13日施行至今,已近3年,惟考量該次修法變動幅度逾半: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範圍、迴避規定、交易行為禁止及違反行為相關罰則等均有改變;為持續提升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受利衝法規範之公職人員及辦理採購、補助業務承辦人員相關知能,避免因誤解法令致生觸法情事,爰於110年9月15日辦理專題說明會。 |
三、 | 另為服務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使其瞭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規定,包括熟稔財產申報系統之操作;並藉此向申報義務人宣導授權查調財產資料之優點及便利性,降低因申報不實或不慎受裁罰之風險,達到「財申零裁罰」目標,故併同辦理宣講說明。 |
四、 | 由於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室內集會人數上限之規定,本府政風處特錄製專題說明影片,以供無法到場與會之同仁上網點閱觀看;旨案影片置於本府政風處官網(網址:https://cs.hl.gov.tw/)/影音專區。 |
正本: | 本府各處(本府政風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