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劉郁筑 電話:03-8227171#304 電子信箱:lay102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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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1100212354A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0D016029_20085951440_prin (376550000A_1100212354A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