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電動(輔助)自行車教育宣導相關事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0年10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1136號函辦理。 |
二、 | 鑑於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日漸普及,且尚無限騎年齡之規定,為強化學生相關安全觀念,防範交通意外事件肇生,請貴校於各項集合、融入領域課程、專題講座、班會討論等時機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時,應結合旨揭之議題向學生加強教育宣導,並鼓勵教師多加運用相關輔助教材、法規及宣導資料(如:168交通安全入口網、安全防禦駕駛手冊、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及教學示例等)納入施教時使用,以提升學生相關素養及知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