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 要點」第3點附表,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143702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 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43702B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