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於農曆春節期間檢疫量能政策,有 關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各國家/地區境 外生及陸籍轉學生來臺就學事宜,請依說明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50645號函辦 理。
二、依指揮中心第101次會議決議,為因應111年農曆春節假期 大量返國人潮入境檢疫需求及依指揮中心於農曆春節檢疫 量能政策,復因自110年12月16日至111年2月12日期間,衛 生福利部不再提供集中檢疫所床位予專案入境者,爰請貴 校安排110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學生盡可能於1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前入境,並須於110年12月31日(星期五)前完 成居家檢疫。惟若學生自110年12月1日起有入住集中檢疫 所需求者,請自行上衛生福利部網站進行集中檢疫所預訂 (入住費用請依衛生福利部網站公告資訊)。相關入境之境外學生,申請作業流程仍請依本府110年9月29日府教學字 第1100195571號函(諒達)之現行專案入境機制提出申請。
三、承上,110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學生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須於 110年12月15日以後入境者,學校應說明其理由,並敘明何 以無法透過其他替代方式(如遠距方式上課)及提供學校 對於學生學期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入境來臺學習相關銜接措 施,以及境外學生抵臺後至完成居家檢疫期間之協助措施 (含:校方派員親至機場處理相關接送、檢疫期間接送至 醫療院所採檢措施)等,檢齊專案申請表件(詳附件)正式 函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專案報請指揮中心視當時檢疫量能 進行准駁。
四、另,110學年度第2學期擬入境之境外學生,仍得依上開規 定(110年9月29日府教學字第1100195571號函)之現行專案 入境機制提出申請,惟須於111年2月12日以後始得入境。
五、農曆春節期間,返國人潮眾多且南來北往聚會增加,爰請 學校向持有效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之境外生宣導,儘量 減少農曆年節前跨境移動,改以電話、視訊拜年,或採線 上聚會等方式與海外家人親友聯繫感情,並請學校安排適 當活動及關懷措施,撫慰境外學生。
六、本案如有疑問,請依學生身分別,分別聯繫以下窗口:
(一)一般僑生(不包含建教僑生專班僑生)、港澳籍身分學 生:教育部國教署原民特教組洪小姐(04-3706-1257,電 子信箱:e-4621@mail.k12ea.gov.tw)。
(二)除港澳學生及僑生以外之陸籍境外生:國小部分─教育 部國教署國中小組吳小姐(02-7736-7790,電子信箱:e-j197@mail.k12ea.gov.tw);國中部分─教育部國教 署國中小組陳小姐(02-7736-7484,電子信箱:ej199@mail.k12ea.gov.tw)。
(三)除港澳學生及僑生以外之外籍境外生:教育部國教署國 中小組李小姐(02-7736-7474,電子信箱:ej1b2@mail.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