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賴婕琳 電話:03-8462860#276 傳真:03-8462787 電子信箱:lin0303@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10023867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實施計畫、推薦表-個人、推薦表-團體 (376550000A_1100238673_ATTACH1.pdf、376550000A_1100238673_ATTACH2.pdf、376550000A_1100238673_ATTACH3.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各1份,請貴校踴躍推薦,並於111年1月28日前將相關推薦文件寄(逕)送至教育處終身教育科,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00153638號函及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0年11月22日興中學字第1100008758號函辦理。 |
二、 | 本年度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
三、 | 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s://proj.chsh.ntct.edu.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