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林侑詳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lin9917157@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預字第110025343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友善校園誠信向廉 (376550000A_1100253436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府政風處編纂110年《友善校園.誠信向廉》防貪指引電子手冊,請協助廣為宣導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0年11月25日廉防字第11005005820號函 頒之111年「校園營繕工程及採購行政人員」專案法紀宣導 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校園營繕工程係維持校務運作、提升教學品質及維護師生權 益的重要環節之一,惟類此採購案件多有因學校承辦採購人 員不熟稔法令或採購爭議處理不慎,致生採購作業疏失甚而誤 蹈法網。為提升採購專業知能及廉政觀念,本府政風處前於110年10月編纂旨揭手冊,請協助加強校內宣導,以降低學校執行採購業務之廉政風險,並全面提升採購品質與效能。 |
正本: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