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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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特字第106010107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推薦名單。 |
主旨: | 為辦理本縣106學年第1次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作業,惠請貴校推薦評審人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凡學校附設幼兒園有正式幼兒園教師者,均應報送推薦名單(每校推驗名單應含校長及幼兒園教師),推薦評審人員須具備條件如下: |
(一) | 任教年資滿3年之正式教師。 |
(二) | 以曾任輔導團或參加教學卓越之優良教師為優先。 |
(三) | 行政人員以學校校長及幼兒園主任為優先。 |
二、 | 請貴校務必確認推薦人員於本(106)年6月11日(星期日)可出席,確定名單將由承辦學校(忠孝國民小學)於6月10日另行通知。 |
三、 | 隨文檢送推薦名單1份,推薦名單及人員,請依行政程序法及其相關規定應確實保密。並請貴校於本(106)年6月6日前至本府教育處「新校務系統」/「線上填報」填報推薦人員姓名及聯絡電話,另將推薦名單於核章後上傳「線上填報」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