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1份,鼓勵各單位於111年2月15日(星期二)前函送提報申請資料至本府,並請公部門單位惠予轉知所屬機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1年1月14日原民社字第1110000646號函暨111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
二、 | 為促進原住民族青年學生(以下稱原青學生)職能開發,提供暑期工讀,使原青學生在學期間瞭解職場生態,增加工作經歷,透過參與不同領域原住民族事務,促進職涯發展,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爰賡續推動本計畫。 |
三、 | 旨案提報應備文件臚列如下,請於111年2月15日(星期二)前函送本府,逾期不予受理(公部門單位僅須提供第一項;私部門單位應備齊一至七項): |
(一) | 工讀職缺提報表,正本1份。 |
(二) | 應備文件檢核表,正本1份。 |
(三) | 設立許可證明,影本1份。 |
(四) | 組織章程,影本1份。 |
(五) | 組織成員清冊,影本1份。 |
(六) | 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影本1份。(本項依各機關單位性質擇一檢附,非原住民族相關單位請檢附本府核予之立案證書。) |
(七) | 勞保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本項擇一檢附),影本1份。 |
四、 | 另本府將於受理截止後,辦理旨案提報單位資格審查,請隨文提供工讀地點外觀及內部設備環境之照片(公、私部門單位亦同),作為審查評分判定資料。 |
五、 | 旨揭計畫提報相關表件請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最新消息-本處公告」(https://ab.hl.gov.tw/)下載;計畫書除於上述官網公告下載外,亦可由原民會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https://www.cip.gov.tw/)及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查詢取得。 |